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投智能”)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董事会职责和义务,有效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不断深化落实“科改示范企业”关于公司治理及董事会建设等工作要求,推动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建设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的董事会。现将董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及2024年度发展规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8,372.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62.27万元,同比下降239.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520.47万元,同比下降464.26%;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 567,949.62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95,943.1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86%。
二、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状况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其中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次会议公司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公司外部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比例在1/2以上,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决议内容及会议文件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各位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实施《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 6 项董事会职权。公司进一步健全董事会制度体系建设,通过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董事会职权制度体系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外,其他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均超过1/2,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各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决议内容及会议文件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各位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有的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符合公司的发展情况。公司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对经理层成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以签订绩效合约的方式对经理层进行考核。2023年通过市场化招聘的方式,完成了1名副总经理的聘任。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机构调研,回答投资者的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网站,《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能够平等地获得信息。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各位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和义务。
董事会 | ||
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3年3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11.《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4.《2022年度职业经理人考核结果及应用方案》 15.《2022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16.《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7.《2022年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18.《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备案的议案》 |
董事会 | ||
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2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4.《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3年4月2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2023年8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4.《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美亚云网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5.《关于新增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6.《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控股子公司美亚亿安股权结构优化专项事宜的议案》 7.《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出售参股公司厦门服云股权专项事宜的议案》 8.《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
2023年10月2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厦门服云股权的议案》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5.《关于美亚柏科负责人干部管理监督差异化方案的议案》 6.《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3年11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董事会 | ||
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3年12月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住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备案的议案》 3.《关于更换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议案》 5.《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和召开,会议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股东大会 | ||
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3年4月21日 | 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 | 1.《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1.《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备案的议案》 1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1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住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备案的议案》 3.《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
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3年3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1.《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
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7.《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
2023年4月21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2023年8月2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新增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
2023年8月14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
2023年8月15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023年10月16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3年12月5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更换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如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
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3年11月14日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3年3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结果及应用的议案》 3.《2022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
2023年8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署<2023年度绩效合约>的议案》 |
2023年10月16日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美亚柏科负责人干部管理监督差异化方案的议案》 |
4.战略与创新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如下:
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 | ||
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3年3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公司经营目标和计划的议案》 |
2023年8月2日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出售参股公司厦门服云股权专项事宜的议案》 2.《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美亚云网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
2023年8月14日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控股子公司美亚亿安股权优化专项事宜的议案》 |
2023年10月16日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厦门服云股权的议案》 |
2023年12月5日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住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备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议案》 |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相关要求,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针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更名、更换年度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均充分表达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2024年度发展规划
1.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2.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全体董事会将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履行决策义务。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3.公司董事会将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要求,引导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加强公司创新能力建设,稳抓“人工智能+”应用的发展机遇,发挥公司的技术、市场优势,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