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国投智能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55,670,50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2.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509,997.1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62,732.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4,647,264.40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22]证验字第0100003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2年12月,公司作为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作为乙方,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专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孙轩、张宁湘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 4034200104004454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4,647,264.4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674,647,264.40元,本年度使用0.0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674,647,264.40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2023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11388-1号)。报告认为:国投智能《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投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国投智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账户流水、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投智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投智能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国投智能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4,647,264.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4,647,264.4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74,647,264.40 | 674,647,264.40 | - | 674,647,264.4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74,647,264.40 | 674,647,264.40 | - | 674,647,264.40 | 10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674,647,264.40 | 674,647,264.40 | - | 674,647,264.40 | 100.0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74,647,264.40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孙轩 张宁湘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