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3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 2025年5月22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5月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龙麒女士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永清环保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环卫”)业务发展需要,新余环卫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女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600万元,授信期限3年,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公司同意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 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