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华农”)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于2015年7月6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均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1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权证行权交收结果明细显示,截至2015年5月11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5,340,000份股票期权,148名激励对象均已行权完毕。因此,公司股本由原来的53,400万股增至为53,93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3,400万元增至为53,934万元。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将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本议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