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农(300186)_公司公告_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事宜通知债权人、债务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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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事宜通知债权人、债务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19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事宜通知债权人、债务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集团”)和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农”或“本公司”)拟通过换股方式进行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并按照平等、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市场化原则确定了合并方案。 根据合并方案,温氏集团以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吸收合并本公司。温氏集团向大华农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以取得该等股东持有的大华农全部股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温氏集团或其以大华农相关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等为基础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接收方承继及承接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大华农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温氏集团的股票(包括为本次吸收合并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流通(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 本次吸收合并各议案已分别获得本公司及温氏集团于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批准。但本次吸收合并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监管部门核准或批准后生效。本次发行完成后,温氏集团A股股票于深交所挂牌交易尚需获得深交所的审核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1、本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本公司发出的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的债权人通知函之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函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对于根据本公告或债权人通知函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本公司将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监管部门核准或批准后,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对相关债务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有效债权文件、相关凭证和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等债权资料(以下合称“债权资料”)到本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6号 联系人: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 邱玉梅 (2)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邮寄地址: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6号 联系人: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 邱玉梅 联系电话:0766-2986332 邮政编码:527400 (3)以传真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传真号码:0766-2986968 联系电话:0766-2986332 联系人: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 邱玉梅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具体送达日期为准。 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按照本公告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申报债权,逾期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对本公司的债权将由换股吸收合并后的接收方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2、公司以向债务人发出本次吸收合并的通知书及刊登本公告的方式,向本公司各债务人告知温氏集团吸收合并大华农事宜,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各债务人需按原约定向接收方履行债务。 特此公告。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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