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11、12为累积投票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177号16栋908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尤飞锋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2人,代表股份518,379,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35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38人,代表股份15,802,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3%。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502,577,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384%。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638人,代表股份15,802,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3%。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638人,代表股份15,802,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3%。
9、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10、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澍颖律师、孙烨婷律师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428,1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35%;反对1,335,9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7%;弃权6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883,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581%;反对1,335,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38%;弃权58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8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288,2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5%;反对1,341,9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9%;弃权7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743,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728%;反对1,341,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18%;弃权7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5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248,1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88%;反对1,549,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9%;弃权5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703,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190%;反对1,549,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55%;弃权5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54%。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215,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5%;反对1,580,0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8%;弃权58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671,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140%;反对1,580,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弃权5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7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493,1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0%;反对1,294,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8%;弃权5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948,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694%;反对1,294,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37%;弃权5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8%。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101,2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4%;反对1,703,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7%;弃权57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556,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894%;反对1,703,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820%;弃权5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86%。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272,9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5%;反对1,662,0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6%;弃权4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728,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760%;反对1,662,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74%;弃权4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0,696,37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78%;反对7,126,2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47%;弃权5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151,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864%;反对7,126,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964%;弃权5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72%。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516,832,8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6%;反对1,267,4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5%;弃权2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4,288,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191%;反对1,26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03%;弃权2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5%。
1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 选举尤飞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9,103,526.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05%。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559,01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1.5066%。
该议案获得通过,尤飞锋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 选举段伟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8,977,197.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61%。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432,684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7071%。
该议案获得通过,段伟东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 选举鲜丹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8,980,149.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67%。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435,63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7258%。
该议案获得通过,鲜丹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 选举陈学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8,914,175.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4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369,66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3083%。
该议案获得通过,陈学通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 选举张其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9,018,361.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41%。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473,84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9676%。
该议案获得通过,张其斌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 选举陈贤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8,948,198.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05%。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403,68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5236%。
该议案获得通过,陈贤品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 选举陈翔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8,941,702.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93%。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397,18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4825%。
该议案获得通过,陈翔宇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 选举董小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9,117,703.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32%。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573,19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1.5963%。
该议案获得通过,董小锋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 选举王洪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8,887,705.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89%。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343,19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1408%。
该议案获得通过,王洪涛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 选举胡忠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9,140,300.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76%。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595,787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1.7393%。
该议案获得通过,胡忠杰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 选举余少挺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8,864,605.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44%。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320,09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9.9946%。
该议案获得通过,余少挺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澍颖律师、孙烨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