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方国信股票代码:30016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管连平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总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被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霍卫平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总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被动增加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管连平、霍卫平在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释 义 ......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增减持计划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释 义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释义项 | 释义内容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管连平、霍卫平 |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东方国信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人民币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管连平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6101031966********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
电话 | 010-64392089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姓名 | 霍卫平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2201041970********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
电话 | 010-64392089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管连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7,402,377股,霍卫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7,284,060股,两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84,686,43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
管连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霍卫平先生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两人为一致行动人,且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增减持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因公司总股本变动被动稀释/被动增加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因个人资金需求,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10月31日),分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93,72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5%),分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387,45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162,3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东方国信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6年5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78,481,254股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由34.09%减少至29.93%。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4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低于公司总股本30%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4)。即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管连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1,231,123股,霍卫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1,353,733股,两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92,584,85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9.93%。
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公司控股股东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10月31日),分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93,72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5%),分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387,45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计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162,3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自前次权益变动(即2016年5月)至本次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日(即2025年7月),公司因限制性股票授予、期权行权、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3.37%;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股份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49%。综上,因上述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2.87%。
管连平先生于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68,7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3%),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93,7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0%);霍卫平先生于2025年8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1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3%),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0.50%)。综上,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440,7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6%。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管连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7,402,377股,霍卫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7,284,060股,两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84,686,43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00%,触及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权益变动时间 | 变动方式 |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 变动时公司总股本(股)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变动比例 | 备注 |
2016-5-18至2016-6-28 | 被动稀释 | 192,584,856 | 645,101,485 | 29.85% | -0.08% | 期权行权 |
2016-6-29 | 被动稀释 | 192,584,856 | 654,816,485 | 29.41% | -0.44% | 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
2016年6-12月 | 被动稀释 | 192,584,856 | 656,200,623 | 29.35% | -0.06% | 期权行权 |
2017年1-5月 | 被动稀释 | 192,584,856 | 656,378,177 | 29.34% | -0.01% | 期权行权 |
2017-5-31 | 被动增加 | 192,584,857 | 656,249,136 | 29.35% | 0.01% | 限制性股票注销 |
2017-6-12 | 不变 | 308,127,217 | 1,049,969,480 | 29.35% | 0.00% |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公积金转增股393,720,344股 |
2018-8-1 | 被动增加 | 308,127,217 | 1,048,887,094 | 29.38% | 0.03% | 限制性股票注销 |
2018-9-14 | 被动稀释 | 308,127,217 | 1,056,680,094 | 29.16% | -0.22% | 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
2020-4-23 | 被动增加 | 308,127,217 | 1,056,190,495 | 29.17% | 0.01%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1-6-9 | 被动稀释 | 308,127,217 | 1,157,713,337 | 26.62% | -2.56%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1-10-21 | 被动增加 | 308,127,217 | 1,152,381,437 | 26.74% | 0.12%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4-7-19 | 被动增加 | 308,127,217 | 1,138,745,748 | 27.06% | 0.32% | 回购股份注销 |
2025-8-5至2025-8-13 | 减持 | 284,686,437 | 1,138,745,748 | 25.00% | -2.06%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
合计 | -4.93% |
注:股东持股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持有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2016年5月18日) | 本次权益变动后 (2025年8月13日)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管连平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807,782 | 4.32% | 33,928,734 | 2.98%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3,423,341 | 12.97% | 133,473,643 | 11.72%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1,231,123 | 17.29% | 167,402,377 | 14.70% | |
霍卫平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338,434 | 3.16% | 19,662,290 | 1.73%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1,015,299 | 9.48% | 97,621,770 | 8.57% | |
合计持有股份 | 81,353,733 | 12.64% | 117,284,060 | 10.30% | |
合计 | 192,584,856 | 29.93% | 284,686,437 | 25.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146,216 | 7.48% | 53,591,024 | 4.7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4,438,640 | 22.45% | 231,095,413 | 20.29% |
注1:股东持股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述表中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管连平已质押其持有的高管锁定股61,930,000股,霍卫平已质押其所持高管锁定股42,970,000股,尚未解除质押。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231,095,413股高管锁定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管连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霍卫平先生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两人为一致行动人,且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节相关内容。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管连平 | 北京顺城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管连平 | 北京炎黄新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管连平 | 大连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管连平 | 萍乡利君创达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管连平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双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霍卫平 | 北京顺城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 董事 |
霍卫平 | 大连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霍卫平 | 北京炎黄新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管连平先生和霍卫平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管连平、霍卫平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联系电话:010-643920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管连平
霍卫平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股票简称 | 东方国信 | 股票代码 | 30016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管连平、霍卫平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所地 | 北京市朝阳区/东城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 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公司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注销、非公开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或增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92,584,856股 持股比例:29.93%(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合计数)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84,686,437股 持股比例:25.00%(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合计数)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3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减持 | 是□ 否□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东方国信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管连平、霍卫平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管连平
霍卫平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