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于2021年11月1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该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