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300160)_公司公告_秀强股份:秀强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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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5-14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年5月1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秀强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224,548,9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30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股份18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06%。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5人,代表股份224,738,4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3359%,其中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7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6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补选冯鑫先生、薛楠女士、陈虹女士、罗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补选冯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冯鑫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224,567,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609,204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0%。

1.02补选薛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薛楠女士当选。同意股份数224,549,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591,503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3%。

1.03补选陈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虹女士当选。同意股份数224,549,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591,503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3%。

1.04补选罗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罗盾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224,548,9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590,502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1%。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补选张才文先生、陶晓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补选张才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张才文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224,548,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590,503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1%。

2.02补选陶晓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陶晓慧女士当选。同意股份数224,549,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591,503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3%。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补选李学家先生、黄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补选李学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李学家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224,548,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590,503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1%。

3.2补选黄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黄辉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224,548,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股份数590,503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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