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王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李学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会主席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5月14日
附件:
李学家先生:51岁,经济学硕士,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10月至2013年8月在珠海港达海港务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在珠海港中石化船舶燃料销售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1月在珠海港通江港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在珠海港通江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在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2020年8月至今在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工监事。
李学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职工监事;除上述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