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新研 公告编号:2025-038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30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发来的《告知函》,债权人于2025年5月30日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已于2025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以及受理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规定,公司对是否涉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而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自查情况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自查情况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都在正常履行中。后续,公司将严格督促各方持续履行其做出的承诺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如下: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 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避免在未来的业务中与上市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未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亦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同业竞争的业务范围。3、在本企业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承诺人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 | 2019年1月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 情况 |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章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过关联交易。(2)在对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本企业保证将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3)在对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企业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义务,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按照“等价有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法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4)在对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在上市公司董事 | 2019年1月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 情况 |
会和股东大会上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5)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 为保证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独立性,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和机构独立。 | 2019年1月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 | 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承诺 | 不为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3年11月14日 | 股权激励授予上市截止 | 已履行完毕,遵守承诺 |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乌鲁木齐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法院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积极配合开展重整工作。如果公司能够顺
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将根据被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