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动力(300152)_公司公告_ST新动力: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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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动力: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6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力”或“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5月6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天津腾宇高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暂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第一大表决权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6)。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41.72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051.98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3164号]及《关于对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3094号]。公司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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