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5-009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8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芳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齐龙龙先生汇报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经营管理层的实际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年/人。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年/人。
该事项已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所有委员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并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该事项已经通过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作出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长程芳芳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单个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担保额度。单个银行超出以上额度的授信事项及累计超出前述授信总额的授信事项需重新按照涉及金额履行审批程序。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宋岩涛先生、谢思敏先生、姜朋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讨论,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实体现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除此之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截至2025年4月29日即本说明披露日,董事会要求管理层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施,保护公司股东权益,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今后公司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意识,优化项目投后管理体制,保障经营安全,从体系上达到预防和降低经营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70,164,225.58元,公司实收股本为712,8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北京科融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并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等7项议案。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
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