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动力(300152)_公司公告_新动力: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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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力: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对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3094号

关于对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3094号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力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8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3164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新动力公司盈利水平不稳定,近三年公司净利润变动较大,且持续亏损,因此选取营业收入总额作为基准,2024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19,007.33万元,按1%的比例计算并经调整后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最终确定为210.00万元。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2023年度,会计师因未能获取新动力公司管理层及其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对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普益基金投资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料,并对新动力公司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0所述,新动力公司本年度将普益基金纳入合并范围,普益基金于2023年对中能(天津)智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能)投资10,000万元;新动力公司合并报表将该项投资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聘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新动力公司参考评估结果,根据经审计的

天津中能净资产,按照所占份额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3,460.90万元全部计入2024年其他综合收益。

我们对新动力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复核,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对新动力公司采用的公允价值计量依据的合理性进行判断,也未能获取该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在2023年度、2024年度间分配金额的相关资料,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但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就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新动力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作出相应调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新动力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新动力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本专项说明仅供新动力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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