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于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芳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0)。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6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