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0 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维迅”)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易维迅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贰仟万元整,期限壹年,用途为支付货款。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易维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6.50%的股权。其情况如下:
1、易维迅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313781880M
住所:苏州高新区青城山路350号
法定代表人:赵关荣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2014年9月2日至长期经营范围: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相关外部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机电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能源与环保工程设计、安装与维护;投资管理与咨询;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安防设备销售;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易维迅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59,805,784.52 | 231,364,982.64 |
负债总额 | 117,731,794.85 | 92,951,383.45 |
净资产 | 142,073,989.67 | 138,413,599.19 |
项目 | 2021年1~12月(经审计) | 2022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84,562,598.30 | 10,114,293.74 |
利润总额 | 23,036,054.40 | -3,502,412.38 |
净利润 | 20,492,327.56 | -3,670,390.48 |
易维迅为公司重要的主营业务开展主体之一,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良好,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12个月内无对外担保。本次为易维迅提供担保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6%。以上担保中有2,000万元为公司本次对易维迅提供的担保;有9,500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5,000万元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1%,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北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合计11,500万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易维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合计7,000万元的担保;为二级子公司深圳市北海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600万元的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易维迅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易维迅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直接控制易维迅96.50%的股权,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相违背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为易维迅的银行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易维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开展,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易维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易维迅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公司为易维迅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该连带责任保证事项。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