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300149)_公司公告_睿智医药: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时间:

睿智医药: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30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4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有13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上述13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