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300149)_公司公告_睿智医药: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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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4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回购股份剩余1,812,900股尚未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且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故公司拟将本次回购方案剩余的1,812,900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812,900元,注册资本由499,776,892元减少至497,963,992元。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科路2829号金科中心A栋联系人:公司董秘办邮政编码:201203联系电话:020-66811798电子邮箱:ir@cppt.com.cn

2、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有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件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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