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300148)_公司公告_天舟文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历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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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历铭)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历铭)本人作为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情况

本人苏历铭,吉林大学经济学学士,日本筑波大学经济学研究生学历,日本富山大学经济学硕士。2019年2月2023年3月,任北京人天书店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在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和11次董事会会议。其中,2023年度股东大会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其余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均亲自出席。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会议过程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会议,认真、细致地审核相关资料和各项议案,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了意见;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成员,2024年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任职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对所提供的的议案材料和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能以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并发表专业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性。

本人任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本人全部出席,并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三)与内部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以及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有过多次深入沟通。这些沟通覆盖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发现以及改进建议,确保了重大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司的运营和员工情况,我在2024年度安排了3次现场访问,这些访问包括了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2024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2、对公司定期报告、对外担保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均对《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投了同意票,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在履职期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审慎、独立

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苏历铭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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