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一号盈康一生大厦19楼董事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董事谭丽霞、彭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董事沈旭东、潘绵顺、独立董事卢军、独立董事刘霄仑、独立董事唐功远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丽霞女士主持,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重庆宏九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产业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星玛康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玛康”)将其持有的重庆宏九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宏九”)100%股权出售予公司关联方海成方数字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根据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 29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星玛康将不再持有重庆宏九的股权,重庆宏九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重庆宏九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交易的对方海成方数字科技(青岛)有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系公司关联方,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谭丽霞、彭文、沈旭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