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300143)_公司公告_盈康生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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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康生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情况、财务状况、利润分配、股权激励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二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列表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审议并通过的议案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1月17日现场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2023年2月10日现场会议《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3月28日现场会议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全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议案》; 10、《关于确认2022年监事薪酬及制定监事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3、《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4月26日现场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6月20日现场会议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2023年8月21日现场会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现场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出售重庆宏九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9月12日现场会议1、《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9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9月28日现场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0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3年10月26日现场会议1、《关于公司签署<关于上海盈康护理院之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2、《关于公司签署<关于上海青浦区徐泾镇养护院护理院之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4、《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11月9日现场会议《关于收购优尼麦迪克器械(深圳)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1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12月29日现场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

务行为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运作情况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内部控制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工作。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2023年度公司的各项决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及管理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议事项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开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工作,在日常履职监督的基础上,结合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个人述职报告等相关材料,从工作业绩、履职尽责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强化过程监督,将履职监督工作进一步常态化、持续化,及时沟通反馈意见,注重将日常监督成果运用到履职评价中,评价意见作为参考依据纳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涉及事项是客观、公正的。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盈康一生(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建设医疗器械数智生态园项目资金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支行申请项目贷款,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融资利率、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支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方案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打造行业引领的肿瘤预诊治康产业平台,加强公司竞争实力,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公司通过投资新设增加盈康一生(深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盈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盈康一生医疗服务集团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因企业合并增加盈康一生通达易(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优尼麦迪克控股有限公司、优尼麦迪克器械(深圳)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因

注销减少深圳爱山软件有限公司;因公司架构调整剥离重庆宏九医药有限公司。上述对外收购资产情况详见本报告“(六)公司收购资产等情况”的相关内容;其余对外投资事项均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经过董事会审议,亦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对外投资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审批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及规定执行,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公司收购资产等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发生的收购资产等交易事项进行重点关注与核查,充分关注评估的公允性、交易对价的合理性以及程序的合规性。公司收购资产事项如下:

1、2023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与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玛西普收购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盈康一生通达易(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易联众通达易(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易”)60%股权。本次通达易6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公司董事长权限范围内,公司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23年4月25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完成后,通达易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优尼麦迪克器械(深圳)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盈康一生(深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张文国、周家杰、尹丽、李东成、谢萍萍5名交易对象及交易标的公司深圳优尼麦迪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控股”)签署《关于深圳优尼麦迪克控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盈康一生(深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支

付现金收购交易对手方合计持有的优尼控股70%股权的方式,间接收购优尼控股直接持有的优尼麦迪克器械(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器械”)68.88%股权;盈康一生(深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刘国平及交易标的公司优尼器械签署《关于优尼麦迪克器械(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盈康一生(深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直接收购刘国平持有的优尼器械1.12%股权。本轮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239亿元,并根据2023至2025年度优尼器械实际净利润金额设置交易对价调整机制,本次审议交易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589亿元。2023年11月30日,优尼控股及优尼器械完成了本次交易所涉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优尼控股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之后的营业执照。交易完成后,优尼器械和优尼控股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收购资产等交易事项均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或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统一的审核意见,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股东均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亦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公司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1、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激励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当前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预计达成激励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要求难度较大,若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划,

经审慎研究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一并终止,已经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2、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850.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4,216.701万股的1.3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53.10万股,预留96.9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08元/股,预留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一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89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3、2023年9月22日,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进行说明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9人调整为186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753.10万股调整为741.10万股。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10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0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86名激励对象授予741.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防止了内幕信息交易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十)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信披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

(十一)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能够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经营业务有序开展。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情况

(一)监事自评情况

龚雯雯:2023年度本人作为监事会主席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积极参与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监事意见,忠实、勤勉、有效的履行监事职责,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王旭东: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积极参与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监事意见,忠实、勤勉、有效的履行监事职责,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李超峰: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积极参与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监事意见,忠实、勤勉、有效的履行监事职责,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监事互评结果

经监事内部互相评价,三名监事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四、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性;定期检查财务工作,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依法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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