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境(300140)_公司公告_节能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新增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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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新增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节能财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认可,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

新增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事项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交易定价进行充分的市场询价比价,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新增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新增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骆建华 李 玲 刘建国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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