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境(300140)_公司公告_节能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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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21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授权委托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康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同服务期满,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的审计费用为24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止目前,新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的部分下属公司的银行授信仍由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现控股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现有产权关系,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公司拟变更担保主体,由公司为下属公司中节能(蔚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节能蔚县)银行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科技)与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衡水)、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抚州)组成共同借款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环境科技为下属公司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平山)、中节能(怀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节能怀来)、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福州)银行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2024年11月末,上述担保贷款本金余额合计为1,744,710,929.22元。其中,因中节能蔚县、中节能衡水、中节能平山、中节能怀来、中节能福州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其担保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

为激励经理层明确责任,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实施对经理层成员的年度业绩考核,并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逐一签署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临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

同意对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临沂公司)动物无害化项目2017年3月至2020年7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984.84万元进行财务核销处理。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现提议于2025年1月6日(星期一)下午15:

30在北京节能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以下提案:

1、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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