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境(300140)_公司公告_节能环境: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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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8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分红预案基本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合并实现净利润450,179,883.9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6,955,506.74元;弥补往年亏损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091,503,376.6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90,191,341.71元。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股东利益,拟定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3,099,067,0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185,944,020.96元。

自本议案批准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持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并在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分红水平,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内幕信息管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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