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8,573,631.00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605,544.1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806,217,885.55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7,568,63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5,100,031股后的股份总数952,468,60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7,623,430.35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
算。”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315,641,187.71元,占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7.71%。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7,623,430.35 | 96,756,863.80 | 48,378,431.9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61,605,544.10 | 521,403,065.93 | 648,889,733.72 |
研发投入(元) | 708,032,747.67 | 676,404,608.51 | 676,849,014.57 |
营业收入(元) | 8,743,610,645.71 | 7,547,645,710.16 | 8,589,916,593.2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927,770,739.04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806,217,885.5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2,758,726.0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10,632,781.2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92,758,726.0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2,061,286,370.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8.28%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发展所处阶段、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等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综上,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公司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规划,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回报公司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现金分红方案。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2025年发展规划制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