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活动情况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中电科技德清华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华莹”)、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电子科技”)、绵阳北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北斗”)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915.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毛大栋先生、虞成城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2025年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德清华莹 | 产品采购 | 市场公允价值 | 8,200.00 | 1,848.59 | 7,699.76 |
绵阳北斗 | 产品采购 | 市场公允价值 | 1,825.00 | 557.11 | 1,970.62 | |
小计 | 10,025.00 | 2,405.70 | 9,670.38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益阳电子科技 | 销售商品 | 市场公允价值 | 120.00 | 3.22 | 43.59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益阳电子科技 | 提供劳务 | 市场公允价值 | 2,770.00 | 438.63 | 2,813.59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益阳电子科技 | 销售商品 | 43.59 | 79.00 | 0.37% | -44.82%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益阳电子科技 | 提供劳务 | 2,813.59 | 3,500.00 | 0.33% | -19.61%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德清华莹 | 产品采购 | 7,699.76 | 10,000.00 | 1.65% | -23.00% | |
绵阳北斗 | 产品采购 | 1,970.62 | 2,250 | 0.42% | -12.42%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对2024年度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评估后测算的预计金额,实际发生过程中将根据双方需要、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交易策略,属于公司经营的正常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主要是因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交易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电科技德清华莹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陶洪琪注册资本:44,807.92224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武康志远北路188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射频器件、组件,传感器及其应用系统,照明产品)和射频器件及组件的相关材料的研发、制造,经销晶体材料、电子器材、电子产品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的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234,650.14 |
净资产 | 155,304.47 |
项目 | 2024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70,664.90 |
净利润 | 5,791.74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毛大栋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虞成城先生担任德清华莹董事,德清华莹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德清华莹为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经营情况正常,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业务合作关系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绵阳北斗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忠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滨河北路西段26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软磁复合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
号设备装置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机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数字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泳加工;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采购代理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镀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5,847.22 |
净资产 | 4,356.33 |
项目 | 2024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2,278.63 |
净利润 | 177.68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绵阳北斗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绵阳北斗为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经营情况正常,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业务合作关系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庆堂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高新区银城大道569号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模组、电子材料。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30,624.31 |
净资产 | 119,627.96 |
项目 | 2024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100.95 |
净利润 | -13,555.59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益阳电子科技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益阳电子科技为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经营情况正常,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业务合作关系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在无法确定市场价格时,可参照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签署相关协议,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等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日常商业交易行为,为正常商业往来,交易过程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金额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针对公
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因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交易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交易价格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