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的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的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筹资金”。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5.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5,100,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最高成交价为18.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68,017,757.3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对未来长期发展的坚定信心,结合当前资本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保障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事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回购资金总额 | 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 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 |
回购价格上限 | 25.00元/股(含) | 30.00元/股(含) |
回购资金来源 | 公司自有资金 | 公司自筹资金 |
注: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上限重新计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相应调整为1,000万股至2,000万股(含已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3%至2.07%,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基于对公司业务长期发展以及未来市场价值的信心,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资金利用率等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上限及资金来源进行了调整。本次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