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43,047,778.4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54,884,855.57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171,000.61元,减去已分配的2023年度分红金额76,691,184.74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30,144,795.49元,202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50,925,653.22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00,346,151.2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503,309,882.89元。
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1,073,70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股份26,128,600股后的股本总额1,874,945,10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3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24,374,286.3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尚处于成长期,业务发展资金需求量较高。综合考虑日常运营、当前现金流状况和投资者回报,本次审议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
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主营业务资金需求量较高。本次审议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日常运营、现金流状况和投资者回报,与公司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方案制订注重股东回报,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