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300130)_公司公告_新国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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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18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经于2024年12月13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 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上午11点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0号嘉联支付大厦11楼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11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人数3人。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林杰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4.10元/份调整为13.90元/份。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三)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三、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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