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300127)_公司公告_银河磁体: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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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磁体: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25-020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成都银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年5月31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提名如下:

同意提名戴炎先生、唐步云先生、吴志坚先生、张燕女士、何金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

同意提名罗珉先生、江才先生、杨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选举。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期间,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职。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戴炎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有境外居留权。1986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材料学本科专业,1991年取得材料工程硕士学位。从1993年至今一直在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长期从事粘结钕铁硼稀土磁体的研究、开发及生产管理工作,曾获成都市劳动模范、四川省劳动模范、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从2007年6月起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戴炎先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615,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2%,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候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唐步云先生:195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有境外居留权。1975年毕业于四川省商业学校,1982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政教系,法学学士,本科学历。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从2007年6月起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唐步云先生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直接持有该公司66%的股份,即间接持有公司63,560,989股,占公司总股本19.67%,唐步云先生与董事候选人张燕女士(详见张燕女士简历)为夫妻关系。唐步云先生与除张燕女士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候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吴志坚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有境外居留权。1986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材料学专业,本科学历。从1993年至今一直在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长期从事粘结钕铁硼稀土磁体的批量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工作,曾获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从2007年6月起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志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22,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候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4)张燕女士:195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有境外居留权。1975年毕业于四川省商业学校,1985年毕业于四川省电大,本科学历。历任四川省食品工业经贸公司经理、成都成华交通物资公司经理,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张燕女士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唐步云先生为夫妻关系;张燕女士持有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份,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260,906股,同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57,318股,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318,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9%。

张燕女士与除唐步云先生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候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5)何金洲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有境外居留权。1988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材料学专业,1991年获得四川大学材料学硕士学位。从1993年至今一直在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长期从事粘结钕铁硼稀土磁体的批量生产工艺、设备的研究、开发工作,曾获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何金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1,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罗珉先生:1954年7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72年在成都冶金实验厂参加工作,1978年考入四川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1982年从四川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毕业留校任教。1987年评为讲师,199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5年破格晋升为教授。历任西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企业管理教研室副主任、主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西南财经大学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西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西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1995年被评为四川省优秀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罗珉于2019年7月退休。

罗珉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成都新筑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候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江才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副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投资咨询师,历任四川煤矿基本建设工程公司财务处会计、主任会计师、副处长,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研室主任,现任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教师。

江才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兼任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允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四川梦益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监事。

江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候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杨波先生: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具有希腊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先后担任四川上市公司协会中介机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地方准金融机构审议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成都律协金牛分会理事。现任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责任公司、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杨波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兼任四川苏克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候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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