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300127)_公司公告_银河磁体: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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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磁体: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25-019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5年6月3日14:30开始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联系电话:028-87951914

7、 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

8、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9、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608号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的可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4、5为等额选举)
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5 人
4.01选举戴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唐步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吴志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张燕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选举何金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3 人
5.01选举罗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江才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杨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它说明

(1)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4.00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议案5.00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次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在股东会决议中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1),信函或传真在2025年5月30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608号,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173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黄英

联系电话:028-87951914传 真:028-87824018电子邮箱:huangyinghyhy@126.com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代理人姓名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的可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4.00、5.00为等额选举)
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5 人选举票数(股)
4.01选举戴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唐步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吴志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张燕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选举何金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3 人选举票数(股)
5.01选举罗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江才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杨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若委托人未对以上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投票说明:

(1)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任一提案仅能有一种表决意见,请在各提案后的“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用“√”表示。如对某提案选择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意见,该项投票无效。

(2)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内填报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127

2. 投票简称“银河投票”

3. 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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