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一、 购买理财产品审议情况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购买事宜,授权有效期一年。本议案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5年5月8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结构性存款,详情如下:
存款日期
资金来源
签约方 产品名称
存款类型
金额(万元)
产品起息日
投资期
限
产品到
期日
年收益率2025年5月8
日闲置自有资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收益
型
3,000
2025年5月9日
364天
2026年5月8日
固定1.5%+浮动
三、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主要风险揭示
根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风险提示书,可能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早偿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数据来源风险等。
五、 风险控制措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七、 此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此前12个月内,公司闲置资金均用于银行定期存款管理,未购买理财产品。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结构性存款说明书及要素表、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
2、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3,000万元的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