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300125)_公司公告_*ST聆达: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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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聆达 公告编号:2025-050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书面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金永峰先生、黄晓飞先生及陈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金永峰先生、黄晓飞先生及陈志国先生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敦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敦力先生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6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1、金永峰先生,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任无锡市鑫发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风险部经理;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任无锡鸿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任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金融商务部招商主管;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任无锡市民卡有限公司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任无锡太湖交通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24年9月历任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24年9月至今任安徽金寨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金永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黄晓飞先生,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9年8月任徽商食品有限公司企划部员工;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任合肥蒙光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金寨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晓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陈志国先生,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历任铜陵晶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出纳、主办会计;2008年7月至2009年5月历任深圳晶威特电子有限公司会计、销售内勤;2009年5月至2020年9月历任铜陵市金狮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会计、客户经理、办公室主任、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20年9月至2023年7月历任铜陵高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部长、投融资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铜陵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铜陵高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铜陵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志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的铜陵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敦力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7年7月至2024年7月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导组组长、博士生导师、系副主任、系主任、副院长、会硕中心主任兼副院长、会计学院院长;2024年7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9月至今任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敦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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