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聆达 公告编号:2025-02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子公司金寨嘉悦于2024年3月14日实施临时停产,并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9.4条第(一)(四)(六)项,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累积违规担保金额6,600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9.4条第(五)项,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19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至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1,029,407.64元、-16,927,967.46元、-261,992,536.94元,公司2021年至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95,944,853.14元、-19,469,906.57元、-276,009,157.6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9.4条第(六)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2、公司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9.4条第(四)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现有PERC高效太阳能电池片产线于2024年3月14日实施临时停产,后续复产情况将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因受多种因素影响,且尚未明确解决方案,金寨嘉悦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9.4条第(一)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4、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累积违规担保金额6,600万元:
(1)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违规为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金寨嘉悦正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达1,600万元。
(2)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违规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CEO)林志煌和投融资部副总监林春良与自然人王某某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达5,000万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9.4条第(五)项,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19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关于上述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事项尚未消除,预计无法在短期内满足撤销条件。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关于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鉴证报告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公司将致力于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进一步对现有的内控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将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真正落实到位,对违反内控制度要求的问题和事项严肃处理,及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追责;做到审批环节的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和相互监督,从根本上杜绝再次发生类似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事项。
2、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及进展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问题仍未消除,公司现已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同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汇报,目前等待调查结果中,后续将采取提起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依据法律法规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停产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现有PERC型电池片产线经营性现金流紧张,同时存在大量诉讼、仲裁及负债问题,预计在短期内无法恢复正常生产。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预计2024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具体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二)款所列情形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子公司新增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与华潍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签订了硅片采购合同,金额为20,205,625元,实际收到价值4,239,195.25元的货物,剩余未交付货物对应的货款15,966,429.75元被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及其他关联方非法占用。
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于2023年7月14日向厦门市科罗恩生活家居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并将3,000万元转入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存单业务,该笔业务实际为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及其他关联方做融资担保,未对公司经营发挥作用,形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目前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尚未解决。
3、公司收到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5)皖07执1号之一】,裁定将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恒昱)持有的3,507万股公司股票交付申请执行人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抵偿23,800万元债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司法划转尚未完成过户。司法划转前,控股股东光恒昱持有公司股票数量58,45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4%,司法划转完成过户后,控股股东光恒昱持有公司股票数量23,38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4%,上述权益变动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结构、后续工作开展及日常经营事项所产生的影响目前尚无法确认。
4、公司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下发的《贷款提前到期通知函》,正式宣布全部借款本息提前到期,要求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剩余贷款本金约
1.86亿元及相应的应还利息,罚息及复利),并要求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基于公司现状,无法按上述要求履行代偿责任,可能导致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采取诉讼、资产冻结等法律措施,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压力。
5、2025年3月28日公司与预重整产业投资人(金寨金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众凌科技有限公司)及财务投资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金瑞512号单一资金信托)、武汉佰数千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湘雪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吉瑞星越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6、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子公司二期项目及相关供应商合同的议案》,同意终止建设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期5.0GW高效电池片(TOPCon)生产项目及相关供应商合同。
7、自2024年9月4日(即上一期诉讼仲裁公告披露日)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31件,涉案金额合计约为7,3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7.7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为被告。公司与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合同纠纷,单笔涉案金额为3,000万元。
8、公司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事项尚未被法院正式受理,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
划前的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