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300124)_公司公告_汇川技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12年3月2日

汇川技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对2024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

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2022年至2024年,信永中和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其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审计计划、人员构成、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

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信永中和就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范围、审计策略及审计安排等向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作了汇报,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二)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初审后沟通,就审计进度、审计工作重点情况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三)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财务报表审计完成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公司配合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内部控制方面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发挥了作为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审查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执业能力,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审计报告出具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与公正性,切实执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