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提取业绩目标未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提取业绩目标未达成的说明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设立长效激励基金,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公司长效激励基金以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以考核当年实际完成的净利润超出当年净利润目标值的数额确定计提金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提取业绩目标值的议案》,同意长效激励基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目标为53亿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5亿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提取业绩目标未达成的议案》,确认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当年长效激励基金考核目标值,公司2024年度长效激励基金不予提取。
二、本次业绩目标未达成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长效激励基金不予提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不提取2024年度长效激励基金,符合《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不提取2024年度长效激励基金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