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源证券作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 | 类别 | 风险事项 | 挂牌公司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1 | 生产经营 | 其他(年审会计师针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是 |
2 | 其他 | 控股股东无法足额偿付承诺款 | 是 |
3 | 其他 | 李瑶业绩承诺补偿无法完成的风险 | 是 |
4 | 生产经营 | 其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 是 |
5 | 其他 | 其他(诉讼风险) | 是 |
6 | 其他 |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无法归还的风险 | 是 |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收李瑶对公司负有的剩余的补偿义务。另据公司了解,李瑶因自身债务负担沉重,已成为多起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后续能否通过追偿措施完全实现对李瑶的债权存在风险及不确定性。
4、公司已于2022年5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已经过市场调研、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对公司长期经营业绩具有改善作用。公司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4年6月25日结项,但目前受制于大圆柱产品部分零部件涉及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以及内蒙古保力新流动资金不足等因素影响,大圆柱电池批量生产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待新产品量产后,可能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竞争情况、技术进步等方面影响,使得内蒙古保力新电芯产能利用率无法达到预期,从而导致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5、公司诉讼案件涉及的金额较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于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累计金额为314,831,791.11元,占公司净资产659.28%。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累计金额为1,822,733.04元,占公司净资产
3.82%。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完结,后续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支付员工工资等日常生产经营,为了保证募投项目建设不受影响,公司已将其中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部分供应商货款,剩余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再次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归还。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仍有3,979.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鉴于目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且控股股东业绩补偿款项到位时间和金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存在无法归还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保力新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持续经营能力,合理评估投资价值,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保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5)
005693号);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保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审亚太审字(2025)005932号)。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