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300111)_公司公告_向日葵: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

向日葵: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合作协议并注销项目公司的议案》;

(二)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远期外汇锁定计划的议案》《关于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七)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5年度,公司为绍兴县骏联家纺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联”)提供最高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并由浙江庆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于2015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履行担保义务金额为1,806.17万元及利息。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且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按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建立并保存了较为完善的档案。公司未发生违规现象。

(七)关于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满足国家相关法律及监管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信息传递和披露流程,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八)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

效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督促公司依法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监事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1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