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新疆天山军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石河子市天山广和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作价为87,000万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以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1年3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 3 号),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3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
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1年4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二)》(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二)”),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4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到重组问询函(二)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组问询函(二)所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分析与落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开展重组问询函(二)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二)中涉及的部分事项仍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4月22日前完成问询函(二)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