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退(300089)_公司公告_*ST文化:关于部分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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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9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文化长城”或“公司”)部分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部分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钱堤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理由是:时间上来不及审阅和论证《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先行作弃权处理。

独立董事殷庭兰女士“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理由是: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独立董事无法知晓后附财务数据是否公允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相关说明

公司此前已向出席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文件。

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分别系对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的总结,能够真实反应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独立董事钱堤先生、独立董事殷庭兰女士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均已对2022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除独立董事殷庭兰女士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均已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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