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65号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日,我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转来的、你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深圳中炘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业绩预告相关净资产数据核查说明》(以下简称《核查说明》)。《核查说明》显示,你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新余智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豁免协议在报表日不满足生效条件,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在扣除上述债务豁免产生的损益后,将由410万元至600万元变更为-14,999.92万元至-14,799.92万元。《核查说明》同时显示,你公司的资产是否已经提足减值准备、相关费用按照权责发
生制是否已经足额计提存在疑问,如上述计提严重不足,则你公司的净亏损、负净资产或将更加巨大。
因此,你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你公司股票可能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情形。请你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风险提示,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你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