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退(300089)_公司公告_*ST文化:关于收到法院不予受理重整申请之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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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文化:关于收到法院不予受理重整申请之民事裁定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0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不予受理重整申请之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潮州中院”或“本院”)决定自2022年9月19日起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为3个月。2022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潮州中院终结预重整程序的决定书。近日,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潮州中院不予受理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

基于特别提示所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与预重整事项情况及进展

公司被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预重整与重整;潮州中院决定自2022年9月19日起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3个月,并指定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详情参见《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25)、《关于法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28)、《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与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230)、《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231)、《关于公司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250、2022-271)、《关于预重整期限届满暨收到法院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89)。

近日,公司收到潮州中院(2022)粤51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是:

2022年8月19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本院查明:2022年9月19日,本院决定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负责预重整期间的相关工作。在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开展了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意向投资人接洽等工作,但各方未就预重整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且重整事项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支持。

本院认为:鉴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前存在重大退市风险,重整事项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支持,该公司目前不具备重整价值和条件。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本院不予受理。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二份,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相关说明与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此前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因“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且情形严重”,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0月12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暂未消除。

2、因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5月5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本项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亦暂未消除。

3、因公司涉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已自2022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文化”变更为“*ST文化”;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089。至本公告披露时,前述退市风险情形尚未消除。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重整事项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支持,潮州中院此前已决定终结公司预重整程序,本次裁定不予受理重整申请,且如2023年1月30日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4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首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所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涉及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内容详见公司历次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仲裁等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新增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等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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