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退(300089)_公司公告_*ST文化: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将被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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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文化: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将被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1

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ST文化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将被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第一大股东蔡廷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淡珠女士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数量分别为96,687,500股、14,850,000股,分别占其现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100%,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0.10%、3.09%,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9%

2、公司第一大股东蔡廷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淡珠女士因股份将被拍卖,可能导致被动减持股份,进而导致通过表决权委托取得蔡廷祥先生所持股份之表决权的孙光亮先生亦将可能相应地不再享有股份表决权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关注到「阿里资产·司法拍卖」上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蔡廷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淡珠女士所持股份的拍卖信息,获悉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所持股份将被拍卖,进而可能导致被动减持股份。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㈠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本次涉及 股份数量 (股)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拍卖 开始 日期拍卖 结束 日期拍卖 申请人执行 机构原因
蔡廷祥第一大股东96,687,500100%20.10%2023年 2月7日 10:00 开拍2023年 2月8日 10时止 (延时 除外)国新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广东省 广州市 中级 人民 法院详见 备注
吴淡珠第一大股东 的 一致行动人14,850,000100%3.09%
合计111,537,500100%23.19%

备注: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原因前述拍卖事项系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与申请执行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根据行文需要,简称“华融证券”或“国新证券”)发生相关纠纷、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公证债权文书确定的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所致。

具体拍卖信息详见刊载于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关于“整体拍卖被执行人蔡廷祥、吴淡珠分别持有的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4,449,800股、14,850,000股股票(证券代码:300089,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证券简称:文化长城)”的《标的物介绍》《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㈡股东股份累计被强制执行的情况

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除本公告披露的拍卖事项外,此前蔡廷祥先生所持股份被拍卖的情况分别系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且已分别过户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进行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进行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关于公司股东所

持公司股份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关于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票被司法

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44)、《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49)和《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方证券)》《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光亮、蔡廷祥)》以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股份过户完成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8)、《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7)等公告。此前,

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股份拍卖、过户事项未导致蔡廷祥先生失去第一大股东地位。

㈢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廷祥先生所持股份(不含吴淡珠女士所持的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如下(含本次即将被拍卖、变卖数据):

股东名称拍卖申请人该次拍卖股数该次拍卖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蔡廷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750,0007.02%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13,000,0002.70%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537,50023.19%
累计被拍卖股数(股)158,287,500累计被拍卖股数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32.91%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广州中院”,即“本院”](2022)粤01执恢523号《执行裁定书》载明:

申请执行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蔡廷祥、吴淡珠、蔡雪凯

本院在执行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蔡廷祥、吴淡珠、蔡雪凯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一案,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圆公证处(2019)京方圆执字第

00278号公证债权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蔡廷祥、吴淡珠分别持有的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4,449,800股、14,850,000股质押股票(证券代码:300089,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证券简称:

文化长城)。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公司说明与风险提示

㈠股东所持股份存在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质押给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被法院冻结,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系因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与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纠纷尚未获得解决所致;前述股份存在拍卖成功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督促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还款、协商、和解、调解等措施应对股份将被拍卖、强制过户的风险,督促其及时通知公司相关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数量分别为96,687,500股、14,850,000股,分别占其现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100%,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0.10%、3.09%,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9%。

㈡股东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

与公司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相关的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6)、《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和历次《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等)以及

此前披露的拍卖公告、公司诉讼仲裁及进展公告中所述的内容。除前述外,公司暂未发现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最近一年涉及其他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及因债务问题引发的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记录。

㈢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蔡廷祥先生相关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详见此前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发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6)、《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与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2-230)、历次《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等)及其他相关公告中所述的内容。至本公告披露时,前述资金占用问题仍未全部解决。除前述外,公司未发现第一大股东蔡廷祥先生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㈣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和股份标记信息

根据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披露本次拍卖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和股份标记信息如下:

1、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

本案系申请执行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发生纠纷、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致,要求各被执行人偿付相关款项(立案标的额1,268,031,702.16元)。

2、股份标记信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数据,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即2023年1月10日),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蔡廷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淡珠女士相关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冻结标记信息如下:

序号持有人股份性质冻结类型质押/司法 冻结数量质押/司法 冻结序号质权人/ 司法冻结 执行人质押/司法 冻结日期解质/解冻 日期存在司法再冻结,冻结序号
1吴淡珠无限售流通股柜台质押14850000180104B45000018120180104华融证券 即: 国新证券2018-01-049999-01-01200414B00000007200000003
2蔡廷祥股票质押式回购4082270937790020170105H27558342017-01-059999-01-01200213B00000008100000001
3股票质押式回购688719137790020170105H27558342017-01-059999-01-01200414B00000007200000004
4股票质押式回购209000037790020170105H27558862017-01-059999-01-01200414B00000007200000005
5股票质押式回购3844990037790020170109H27740712017-01-099999-01-01200414B00000007200000006
6股票质押式回购15000037790020180508H20001932018-05-089999-01-01200414B00000007200000007
7股票质押式回购270000037790020180508H20002082018-05-089999-01-01200414B00000007200000008
8股票质押式回购335000037790020180508H20002262018-05-089999-01-01200414B00000007200000009

㈤股东所持股份将被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与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涉及的相关股份如被拍卖成功或/及过户完成,公司股东名单及相关股东持股数、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届时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表决权委托取得蔡廷祥先生所持股份表决权的孙光亮先生亦将可能相应地不再享有股份表决权〕;公司当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强制执行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的重大影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变动产生必然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

本次拍卖事项尚在执行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变卖、缴款、股份过户等环节和手续,均存在不确定性;如前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进蔡廷祥先生、吴淡珠女士相关案件强制执行及股份变动状况,并督促第一大股东蔡廷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淡珠女士、孙光亮先生等相关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1执恢523号《执行裁定书》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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