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司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背景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披露《关于公司被诈骗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主要内容是:“公司就收购北京翡翠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诈骗一案向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进行报案,(时任)法定代表人收到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告知公司被诈骗一案,该局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予以立案侦查。”
二、撤案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出具的京公东撤案字[2022]50975号《撤销案件决定书》。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撤销前述案件。
三、其他案件
公司诉讼仲裁案件事项详见2022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239)。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京公东撤案字[2022]50975号《撤销案件决定书》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