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发函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收到股东发函的基本情况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股东嘉兴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邦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发来的《关于要求监事会立即启动诉讼、报案等程序追究前董事长蔡廷祥涉嫌行贿罪、挪用资金罪等法律责任之催告函》(以下简称“《催告函》”),现提请监事会:1、立即采取包括诉讼、报案等积极有效的法律措施追究前董事长蔡廷祥涉嫌行贿、输送非法利益等犯罪行为;2、追究前董事长蔡廷祥涉嫌挪用公司资金进行行贿、输送利益等相关犯罪行为;3、自查前董事长蔡廷祥是否涉嫌存在其他挪用公司资金进行行贿、输送利益等犯罪行为。
二、应对措施
针对《催告函》所述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如有进一步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监事会认为任何法律行动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监事会将积极履行相应的职责并督促经营管理层尽快调查上述事项,如有进展会依法依规进行披露。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