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股份过户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股东蔡廷祥先生持有的公司33,750,000股股份过户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蔡廷祥因执行法院裁定,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3,750,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7.02%)过户给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月 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方证券)》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2022 年5月 27日,公司经查询中登结算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确认上述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750,000股,直接持股比例 7.02%。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