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及主持人为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孙光亮先生(持有公司20.10%股份表决权)发来的《致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函》,建议尽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48)、《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之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及《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董事类型 | 任职状态 | 说明 |
1 | 孙光亮 | 董事长 | 被解除职务 | 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被解除职务 |
2 | 毛伟平 | 董事 | 在职 | / |
3 | 钱 堤 | 独立董事 | 在职 | / |
4 | 张雨晨 | 副董事长 | 离职 | 2022年3月25日,申请辞职 |
5 | 张从戬 | 独立董事 | 离职 | 2021年12月27日,申请辞职 |
6 | 许 捷 | 董事 | 在职 | 2022年5月6日,被选举为董事 |
7 | 李 想 | 独立董事 | 在职 | 2022年5月6日,被选举为独立董事 |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
十九人。《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自2022年5月6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以来,公司董事会在职董事共四名,即董事毛伟平、董事许捷、独立董事钱堤及独立董事李想。因此,公司在职董事数量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有关法定最低人数的规定。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经过律师的论证,律师认为在此期间董事会不能正常履职因而无法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因此,公司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监事会追认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所有公告,公司现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变更为监事会,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持。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