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300084)_公司公告_海默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时间:

海默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3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并列席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庆源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94)《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95)。

2、《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3、《关于制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4、《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6、《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所述,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7、《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关联方山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到期未还的4,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申请展期,以缓解资金压力,本次展期期限为3个月,展期期间借

款利率为年利率6%。展期期间内,可随时偿还展期借款。公司第一大股东窦剑文先生以持有公司1,12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为公司对上述贷款合同项下所负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周庆源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由公司其他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监事2人。关于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8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