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300084)_公司公告_海默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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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9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是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9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93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3.00《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4.00《关于制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第1.00-3.00、5.00-7.00项提案已经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0、4.00、5.00、6.00项提案已经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第1.00-4.00项提案为普通表决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5.00-7.00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潘石坚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5.00-7.00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00)。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

5、拟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5.00-7.00项提案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9月18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来信请寄: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93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邮编:73001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

3、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93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菁

(2)电话:0931—8553529

(3)传真:0931—8553789

(4)邮编:730010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84

2、投票简称:海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股东账号
证件号码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备注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委托人)出席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3.00《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4.00《关于制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2、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3、委托人股票账号:

4、委托股东持股数:

5、受托人签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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