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300084)_公司公告_海默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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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东)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任期内中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仔细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提出合理建议,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101000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22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以视频方式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22年4月13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

止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2022年4月23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对公司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2年6月17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上述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3日以及2022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由于新冠疫情肆虐导致交通受阻,本人积极对公司进行视频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的日常经营可能产生的风险。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有效交流,实时了解公司内外部的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对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研读审议的各项议

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议案表决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密切关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化、中国证监会规章及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变化,监督公司治理情况,督促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规范运作。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会议审议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的议案,本人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利用自己多年深耕石油行业的经验,关注行业最新动态,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战略提出相关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了战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六、其它事项

1、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2022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2022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2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东)》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白 东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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